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睡觉做梦是睡眠质量好还是不好,睡觉吧做梦醒时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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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梦醒时分梦里梦外都是你,梦醒时分不见你觉醒|梦醒时分“兹……”
尖锐的刹车声划破夜空。
高明远飞了起来,他感觉自己像气体一样升腾到了半空,地上却躺着一个血肉模糊的自己。下半身被压在车轮下,连同他用来思考问题的命根子也压住了。他心虚地摸了摸下身,虚的。不单下身是虚的,他的手还能穿透他身体的任意一个部位,都是虚的。
他尖叫一声,却是无声。他拖着虚无的身体在半空像无头苍蝇一样地乱窜,穿过昏黄的路灯,穿过法国梧桐的树尖,撞向路牌,畅通无阻。没有一样能证明他实际存在,实在有型的东西。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死了!这具能穿过任何物体的身体只是他的魂魄。
他站在树尖,凝视着无边的黑暗,没有人能看到他,他也喊不应任何人。其实也没有几个人,围观的人也就三个。一个穿黄色带反光条的环卫工人和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他们都捂嘴偏头查看着,不时还眼神交流一下。还有一个红衣女子在不停地拨打电话。高明远估计她就是肇事者了,最终他还是死在了女人手里。
可是奇怪的是,他没有看到可爱的天使,也没有看到青面獠牙的地狱使者来接他,毫无疑问他成了孤魂野鬼。高明远陷入无边的绝望里。看来刘腊梅一语成谶,她说,“高明远,你会遭报应的!”
高明远像个女人一样嚎啕大哭,也是无声。得不到安慰,甚至连嫌弃他的声音都没有。他停止了自我喧哗,看着120的车子把他那具躯壳拖走,远去。也拖走了这个空间他唯一熟悉的。他试图挽留,可是徒劳。
他漫无目的地游荡在夜空,可悲的是,夜空中连一个他的同类都没有。强烈的虚无感袭来,他想回去看看王丽丽。
他飘呀飘,飘过春风街,街中心一幢金光闪闪的建筑特别显眼,那是他常去的名豪夜总会。他隔着墙也能感受到里面的人声鼎沸,也能想象纸醉金迷的酒池肉林。这也是他认识王丽丽的地方。
那是他第一次去夜总会,当王丽丽往他身边一坐的时候,一股魅惑的香水味通过他的鼻腔升入他的头部,整个头都晕晕乎乎了。当她两团柔软贴着他的手臂,整个人柔若无骨似地挂在他身上的时候,他彻底醉了,他觉得这才叫女人,刘腊梅只能算是性别为女。
他飘呀飘,飘过得意路,路旁的明珠酒店是她跟王丽丽经常约会的地方。这是这座城市最豪华的五星酒店,王丽丽说,只有在这样奢华的酒店才有兴致。就像王丽丽说,只有奢侈包包才配得上她的气质,只有珠宝钻石才能衬托她的美貌一样。
她也确实在这家酒店的床上充分展示了她的性感,她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像是蛇,手臂和长腿哧溜滑过他的身体,舌头也灵活如蛇的信子,就连腰身摆动的样子也像一条巨蟒。她涂得红的黑的指甲经常抓破了他的背和颈,她嘴唇上正红、玫红、粉红的口红经常染上了他白色衬衣的领口和前胸后背,甚至他的脸。
一开始,他还遮遮掩掩。每次回家,刘腊梅跟猎狗一样嗅来嗅去,吵了几次后,他干脆大摇大摆地带着那些痕迹回家,反正刘腊梅拿他没辙。现在,她如果知道他死了,应该会很开心吧。
高明远飘到了他给王丽丽买下的公寓。他贴在卧室的落地玻璃窗边,透过窗帘的缝隙,一条白皙的长腿在黑夜里特别醒目。这条蛇一般的腿曾经无数次缠绕在他的腰间。以后,他再也无福享受了。他飘到床边,准备最后再摸一摸这柔滑的肌肤。王丽丽翻了个身,被子另一边露出了一个胸肌发达的胸脯和腹肌也同样发达的腹部。王丽丽的蛇一样的长臂则搭在了那个男人的脖子上。
“狗男女!”高明远试图拿起床头柜的台灯砸过去,也想拿起凳子丢过去,可是手已经无形了。可以穿透任何物体,他已经无法拿起任何东西,他也奈何不了床上的这对狗男女。
王丽丽再次翻了个身,白皙的长腿也搭在了男人的腿上,头还朝男人的脖颈处蹭了蹭。姿势就跟以往躺在他身边一样,也许躺在第三个、第四个、第无数个男人身边都是这样。他突然就想呕,可是魂魄是呕不出任何东西的。
悲愤交织之际,他开始体谅起刘腊梅来,她在看到他身上的抓痕,看到他衣服上的口红印子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种无力感。他知道她的无力感跟他现在的无力感是不一样的。刘腊梅的无力感是来自于生存所迫,她需要他来养的。10年前,他深情款款地说要养她,让她安心在家带孩子,刘腊梅就从职场退出了。他知道她已经被他驯养得没有了独立生活的能力。
也不知道他离开的这一年,刘腊梅变成了什么样子。他知道她会一直在原地等他,她是多么淳朴善良的女人呀。脑海里冒出对妻子的赞美后,他大吃一惊。这是人死后,心也跟着善良了吗?
他已经很久都记不起刘腊梅的好了。
这些年,他只记得刘腊梅从某宝淘来的几十块包邮的衣物下裹着的臃肿走样的身体,他连碰都不想碰的身体。他说,
“你就不能去商场买点像样的衣服!”
“孩子还小,以后用钱的地方多,省着点花。”她回答道,一点都没有王丽丽知趣。王丽丽所有的衣服都是从商场买的,刷他的卡也是从来不会犹豫的。
他还记得刘腊梅跟条死鱼一样躺在床上,任他摆布,从来不主动。不像王丽丽,一个眼神也是戏,加上手脚更是让他销魂蚀骨。
他也只记得刘腊梅嘴里永远只是唠叨一家三口的衣食住行,而王丽丽的嘴跟抹了蜜一般,吐出的都是甜言蜜语。
这些年他眼里看到的都是他已经厌烦到厌恶的这样一个刘腊梅,也许是眼里早就容不下她。一个人厌恶另一个人是看不到她的好的。尽管刘腊梅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刘腊梅。
广场的钟声已经响了四声,高明远不知道天亮后,他的魂魄是否会跟一团烟雾一样地消散,他决定回家看看,毕竟那里还有他的血脉。
他飘到熟悉的小区,老旧的单元楼,斑驳的墙面,裸露的电线,破败不堪。这个小区虽然现在看上去破旧,可当初也是市中心的一个示范小区。他和刘腊梅一起拼搏了几年买下的一套房子。
那时的刘腊梅也曾美丽动人,虽然也是穿着几十块的衣服,但是裹着的身体却是没有一丝赘肉。如果王丽丽像蛇,那时的刘腊梅是像蝴蝶的。跟蝴蝶一样的明艳,热情。每天下班会扑到他怀里撒娇,哼着歌从厨房忙到餐厅给他准备拿手好菜。也会挽着他的手和他一起煲剧,一脸满足的笑。
这个蝴蝶一样的女人是什么时候变成了抹布一样的女人的,高明远想应该是从孩子出生后吧。他忙,她也忙。
她的撒娇给了孩子。
“唔,宝宝乖,不哭。”
她对他说,“你少喝点酒!”,“你早点回来!”没有了撒娇,都是唠叨。
她的忙碌分了一半给孩子,忙着给孩子换尿布,忙着给孩子洗衣服。
她的热情分了一多半给孩子。他趴在她身上,她要么拒绝,要么打着瞌睡任务似的配合。
也许就是从这一点一滴的日常中,他和她消磨掉了爱情。是呀,他和她原本是有爱情的。
他飘进熟悉的家,一如既往的整洁。刘腊梅的那双手是有魔力的,总是能把他们父子弄得得一团糟的房子恢复成干净整洁的模样。
王丽丽却是没有收拾这项技能的,刚开始跟她住的时候,他忍受不了她乱丢的高跟鞋,沙发上堆成山的衣物,洗碗池泡着的两三天的碗。而这些王丽丽会在自己忍无可忍的时候请钟点工处理干净。
他站到冰箱前面,他知道那里面有他谗了许久的泡椒凤爪。虽然他已经闻不到那独特的酸辣味,但是他却记得那种味道。是刘腊梅特意为了他学做的一道凉菜。那次,在酒店吃饭,他念叨了一句泡椒凤爪好吃,她便记下了。没多久,家里的餐桌上就多了这一道凉菜。
这时,卧室里传来刘腊梅的咳嗽声,他飘了过去,床头灯是亮着的,这个傻女人,一直为他留着一盏灯。一年了,还在留着!
她睡觉的姿势一点都不性感,仰面躺着,被子盖得严严实实,还打着呼噜。是太累了吗?可是她的呼噜声让他觉得踏实,他躺在她的旁边,试图再抱抱这个女人,可是已经无法再把她拢入怀抱了。
他竟然有点心痛,魂魄也会感觉到心痛吗?
“高明远,醒醒!”
是谁?是谁在叫自己。
“扑通!”
高明远感觉从什么地方掉到了地上,屁股传来一阵疼痛。他睁开眼,哥们幸灾落祸地看着他笑。
“我在哪里?嗝!”他醉眼朦胧地坐起来问,刚才一个梦,恍然隔世的感觉,他已经不知道身在何处了。
“你醉得不轻了,这里是魅力KTV。”哥们说。
他拍了拍胀痛的脑袋,醉酒前发生的事一一涌现。
梦中,王丽丽躺在别人怀里,而现实也是这样的。今天,他出差提前回家,却发现他为她买下的房子里有了另一个男人。他记得他砸坏了那个家里的一切,也砸得王丽丽和那个男人头破血流后,找哥们来KTV喝了许多的酒。
他现在一无所有了,除了刘腊梅和她守着的那个家。那一场灵魂游荡的梦吓得他够呛。他庆幸只是一场梦,他没有死,只是灵魂在内心深处走了一遭,他幡然醒悟他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他想念她,那个给他踏实的女人。
第二天,他一清早打电话给刘腊梅,这是这一年来,他第一次主动打电话给她。
“喂!腊梅!”
“恩!”
“我想见你!”
“可以,回来离婚吧!”
“我想重新开始。”
“我想离婚。”
高明远再次见到刘腊梅的时候,是在民政局的大厅。
她站在那接电话,一袭艳丽的丝质长裙裹着她凹凸有致的身体。
“这个项目可行性……”
他隐约听到她在跟人谈工作,她眉头时而紧锁,时而舒展,嘟嘴、抿嘴每个动作也都灵动。
她接着电话,走来走去,踩着6厘米的高跟鞋,裙裾飞扬,她抬手整理头发的动作也很性感。
看来,她用一年的时间让自己重新变成了一只蝴蝶。
只是这只蝴蝶不再为他舞动了。
【奇思妙想】征文:觉醒
梦里梦外都是你,梦醒时分不见你抖音里《梦里梦外都是你》这首歌很火,那句“梦里梦外都是你”让很多人沉默不语,继而眨眨眼睛,将把眼泪憋回去。
这最后一刻的分离,发了疯的想你
如果爱能够继续,不再让你泪如雨
以后二人世界里,异性感情会分清
就随风儿缠一起,梦里梦外都是你
这是歌词,也是一段不能拥有的感情。
评论区有网友说:
“你只是一场我做了好久的梦,现在提前醒来,有些木讷有些不舍,可我哪能一直像个要糖吃的小孩儿,追着你跑太疲惫,所以要放你走了。”
“那个男孩平时笑口常开,也曾夜里偷偷哭泣到睡着”
“你依然是我的动力,只是不再是我的目标。”
“这里是我的心,奇迹般万物生长,后来你来这走了一遭,这里荒芜寸草不生。”
这大概就是,爱而不得的感觉吧。
在心里无数次幻想与他以后的生活,甚至都想好晚年一起遛狗买菜。
可是终究敌不过现实,还是没走到一起。
或许爱而不得,才是生命中的常态。最爱的人不能陪自己走到最后,有些人从一开始相遇,就注定不会有结果。
知乎上有人问:和喜欢的人提分手是一种什么体验?
其中有个评论是这样说的:“一瞬间如释重负,一转头心如刀绞。”
当你决定放弃一个很爱很爱的人,终于不用担心他什么时候走了,自己也能安稳睡觉了,再也不用睡得迷迷糊糊,还挣扎起来翻看手机了。
除了不经意间会想起与他的一切,除了偶尔心情会很差,除了想哭。
有女生说:
“我从来都搞不懂,失恋的女孩,为什么整天哭哭啼啼的。
直到我遇见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了。
他不帅,学习也不好,打篮球也很烂。
不过他笑的很温暖,很好看。
如果是对我笑的就好了。”
都说爱上一个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可爱情中,哪有那么多幸福的事情。
大多是看着自己暗恋的男生有了女友,自己只能一个人舔舐伤口。
钱钟书在《围城》中说:“爱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
刘若英在现场演唱会《我们没有在一起》中说道:
“在我小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只要戴上皇冠,我就觉得自己是公主;披上一个被单,我就觉得自己是超人,可以去拯救全世界。
但是,人越长越大。才发现,别说拯救全世界,有时候我连我自己都拯救不了,尤其在面对感情的时候,他真的不是那种,你一个人付出多少,对方就一定会回应你多少。
但是当缘分尽了,不能在一起的时候,起码我们要记得我们曾经这样紧紧的在一起过。”
她还说:“成全是对别人的解脱,而解脱是成全自己的开始。”
如果爱而不得,那就转身离开。好聚好散也是很好的结局,爱的时候不留遗憾,离开的时候潇洒别再回头。
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和最爱的人相忘于江湖,和爱我的人相濡以沫。
以前有多想他,现在就有多想忘记他。世界上爱而不得的人那么多,自己也不过是其中一员而已,有什么好委屈的。
如果有一天,你穿上西装,成为别人的新郎,我闭口不提曾经的疯狂;
如果有一天,我穿上婚纱,成为别人的新娘,你依旧是我最初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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